高飞汽车租赁公司愿与各界朋友建立友好合作关系,为使您了解办理汽车租赁业务情况,请阅读以下说明:
当您租用车辆自驾时需向公司出示:
1、本市企、事业单位: 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码证书、单位证明信函、法人代表或单位责任人身份证件、法人代表或单位责任人委托书、单位公章或合同章、 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。
2、外国(埠)驻苏机构 机构在宁注册登记证、负责人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、在华居留证)、单位公章或合同章、承租方经办人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。
3、苏州市居民 本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、本市担保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集体户口承租人需要单位的身份证明信、担保人需有正当职业(夫妻之间不能相互担保)。
4、外地人、军人 身份证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驾照(军车驾照不能租车)、本市担保人户口本、身份证、
说明: 1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,客户租车须支付押金和租车费,租期超过一个月的可逐月缴纳租车费,如用支票支付需三天后提车。 2、承租方先期缴纳所租车辆车价 50% 押金的可免担保人手续。 3、租车手续解释权属苏州高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。
租车合同签定后,在协议期内您将获得所租车辆的使用权,公司还为您提供24小时苏州市区救援服务。 |